@失業家庭子女補助

一、條件:

1.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 個月者,

2.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站(中心)、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中心等單位所開立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或「失業認定聯」為認定標準。
(非自願離職失業達6個月以上之勞工,其子女可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3.前一年度(97年度)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

4.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的助學金。

二、補助金額:申請審核通過一學期可得10000元補助金

三、期限3月31日截止辦理,如未於期限內完件,視同棄權!

四、結論就是:我知道你們看不懂文字,等父母親確定不幸碰上失業這樣的情況再來跟班導申請吧!

忙碌當飯吃之班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cjwed 的頭像
    scjwed

    茶壺的吐茶世界

    scjwe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